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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不是所有單據都可以抵營業稅?「可扣抵與不可扣抵之進項」大整理
並不是所有公司拿到的單據都可以用來扣抵營業稅的。曾經好朋友有疑問「奇怪,我明明收集了這麼多單據,怎麼每次申報營業稅時,進項稅額都好少,到底怎麼一回事?」所以,請一定要看看這篇,您就會有概念了。
第一、要扣抵營業稅有幾個前提:
1.由你公司進貨的對方公司或行號開立的合法憑證。
2.對方有繳5%營業稅「進項稅額」。
3.有登打你公司或商號的8碼統一編號。
第二、所以呢,可以簡單的記,可以扣抵營業稅的:
1.一定是「發票」:只要不是發票的,例如收據、支付員工薪資、支付個人房東租金、個人承攬勞務或其他專業勞務的報酬,都直接繳綜合所得稅,勞務報酬單等,由於本身沒有繳5%的營業稅,自然也不能扣抵。
(例外:中古車業買賣另有設算5%營業稅制度)
2.一定發生在「國內」:海外消費、飛往國外的機票、國外公司開的invoice,本身就沒有繳給台灣政府營業稅,自然也不能扣抵。
3.不是消費性質:營業稅本質是消費稅,屬於消費者性質的開銷也不能扣抵。(消費性質,可以再這樣解釋,就是用過就沒了,不會再產生收入。例如:餐飲開銷、皮包、禮物等贈品、自用乘人小汽車…在實務上被看成消費性質,就不給予扣抵的權利)
4.另外,有人可能會問「那不能扣抵的項目,為什麼要收集」?雖然這些支出在營業稅時不能扣抵,但是通通都可以在算營所稅的時候列入「成本」或「費用」,列入「成本」或「費用」的意思代表公司有這筆開支,在年度申報營所稅時,可以降低公司的所得,進而節省營所稅。
5.公司如果是營業額1000萬-2000萬以下的小公司:營所稅適用大多是6%-8%利潤率的擴大書面審核的案件。也別忘了,擴大書面審核的案件,國稅局仍然有一定比例的抽查機會,如果你的憑證取得比較完備,是可以降低國稅局抽查選案補稅的機會,進而有效控制所得稅的負擔。
第三、常見的可以扣抵的進項稅額:這裡有一個共通的原則:就是公司營運上合理和必需的開支,而不是股東或個人的消費。
1.跟進貨有關
貨品、材料、物料、
包裝材料、加工費用…等等
2.跟營業場所的日常使用、行銷業務、送貨、員工訓練…等等有關,例如:
文具用品:文具、影印紙、耗材
郵電費:郵電費、電話費、網路費、手機、手機通話費用…等
水電費:水、電、瓦斯費..等等
廣告費:104徵人廣告、行銷廣告、傳單…等等;或以促銷為目的,隨貨附贈之物品,或舉辦抽獎活動而購買供贈品,核定以廣告費認列者。
什費:辦公室清潔用品、衛生用品、零件..等等金額合理
什項購置:辦公室合理配備電器,例如電扇、冷氣機、電腦、電話等。
訓練費:如員工在職訓練,需發票、與公司業務有關之課程內容及時數表。
勞務費:需發票,例如,翻譯費、顧問公司費用
租金:辦公室租金、場地租賃、汽車租賃(營業用),影印機租金
運費:宅配、快遞費及汽車貨運…送貨運費等等。但要注意寄有送貨必有銷貨,銷售貨品委運要同時開立銷貨發票,這點國稅局會不定時向貨運或快遞公司要資料來查對。
交通費、油資:車票、加油油單…等等。
員工工作服、工作鞋:放置於營業場所供員工使用之衛生紙、香皂、消毒、茶葉、酒精、耳溫槍…等物品。
修繕費:汽車維修、辦公室設備維修、辦公費裝潢支付。
(私車公司用,維修費公司負擔的,要有協議書來協助說明)
其中比較糢模糊糊要特別注意的發票:
(1)國內機票、高鐵車票、台鐵車票、加油費、住宿費等有取具發票部分(需做成差旅費報告書,舉證屬於公司事務的行程);
(2)會議餐費:公司相關幹部或員工的會議討論事情的會議餐會,但注意「跟客戶的交際應酬」不能申報。
餐廳的消費發票爭議很大,想要扣抵要很小心,建議慎重斟酌不要因小失大。(最好「會議的照相」「和「會議的紀錄」都要留存很清楚否則會被國稅局認為一般消費用餐) 。
3.固定資產的購買:
(1)購入固定資產可扣抵和退稅:若當期公司無須繳稅的話,購入固定資產所支付之稅額可於當期申請退稅。
(2)購入汽車「客貨兩用」或「小貨車」可扣抵:行照需為9人座以下乘人小汽車要「客貨兩用」或「小貨車」才可抵稅。
要準備文件是:a.發票、b.行照影本和c.付款的資料。
(3)購買「乘人小汽車」不可扣抵:乘人小汽車的購買時進貨發票的5%不能扣抵;但是日後出售的時候,仍然後開立銷貨發票,所以如果公司的慣例上使用兩三年就會換車,這時候是否要買入公司名下要很慎重,因為在稅務考慮上很不利。
(4)「租購乘人汽車視同購買「乘人小汽車」不得扣抵:採「租購方式」租用汽車, 支付租金類似分期付款購買的各期款,視同購買「乘人小汽車」,這種租金支出的進項發票不能扣抵。
所以,租賃車的扣抵在實務上很有爭議,很容易被國稅局認定為「用租的方式購買」(=融資租賃,簡單講就是「借錢買車」或「分期付款買車」)。
(5)「租購以外的租賃」被稱作「營業用的租賃」可扣抵:簡單的講,就是真正的租車子來使用,目的是使用一段期間,例如幾個月或1年…等等,不準備長期擁有那部車子,租車子屬於營業租賃,是可以扣抵的。
4.其他可扣抵
(1)營業租賃可扣抵的簡單判斷:延續上一題的說明,因業務需要,採營業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,所支付租金的5%進項稅額可以扣抵。
但要特別注意,這種營業租賃一般租期不會很長, 大多數不會超過3年,如果「租期超過3年」或者「每期租金很高,租金付3年幾乎可以買下那部車」,就容易被認定為「租購」,一但被認定是「租購」就不能扣抵營業稅。
(2)「租賃業」本身租車是本業,所以買車可扣抵:以融資租賃或非融資租賃方式租予他人使用,購買乘人小汽車。(因為是營業上的需要,會在營運上產生租金收入,不是消費行為)。
(3)汽車經銷商賣車是本業,購買九人座以下試車用乘人小汽車可扣抵:供試車活動使用,所支付之進項稅額。(同上一題,因為是經營上的需要,會營運上在產生車子銷貨收入,不是消費行為)
四、常見的不可以扣抵的進項
1.交際應酬或餽贈他人
招待客戶所支付之旅費、住宿費、
消費性質的開支、餐飲、
一般衣飾、皮包、
2.消費性的開支
自用小客車、採租購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
非公司任務的私人旅遊費用…..等等
3.交易對象沒有繳5%營業稅
普通收據:也是開支憑證,但是小店戶所繳的營業稅是用核定也只有1%,沒有繳5%的營業稅。
支付員工薪資、支付個人房東租金、個人承攬勞務或其他專業勞務的報酬,都直接繳綜合所得稅,沒有繳5%的營業稅。